我叫裴烬,一个假太监。
三年前,故国被大雍铁骑踏破,王族尽殁。我换了身份,自请入宫,成了这皇城里最低贱的尘埃。
所有人都以为,我只是个在浣衣局苟延残喘的废物。
连那个高高在上的女帝,我昔日的青梅,也认不出我了。她现在是常曦,是大雍朝最耀眼的太阳。
而她的侄子,那个疯批太子李煌,则把我当成可以随意踩死的蚂蚁,用尽手段折磨我,羞辱我。
他们不知道。
每一盆洗干净的衣服,每一份磨好的墨,每一次卑微的下跪,都是我复仇计划的一环。
我在等一个机会,一个能将这辉煌帝国从内部彻底撕碎的机会。
他们更不知道,那只被他们踩在脚下的蚂蚁,手里正牵着足以打败整个王朝的引线。
这深宫,就是我的战场。
而我的目标,是为我那覆灭的故国,奏响一曲最华丽的亡国之音。
水很冰。
带着碎冰碴子的水,浸透了我的双手,骨头缝里都是又麻又疼的冷。
我叫裴烬,是这大雍皇宫浣衣局里,一个不起眼的净身奴才。
每天的工作,就是把主子们换下来的衣服,在这冰冷的水里洗干净。
“裴烬,你他娘的死了吗?太子的狐裘领子,让你洗了半个时辰还没好?”
管事太监李德一脚踹在我腰上。
我没躲,结结实实挨了这一下。
身体撞在石槽上,闷哼一声。
我低下头,声音嘶哑。
“李总管,这就好。”
我加快了手上的动作,把那件名贵的白狐裘领子在清水里过了最后一遍。
水很冷,但我的血是热的。
三年了。
我进宫已经三年了。
从一个亡国的“罪臣之后”,变成一个真正的太监。
不对。
是假的。
这件事,只有我自己知道。
“废物东西。”
李德啐了一口,抢过我手里的狐裘,用干布仔细擦拭。
他的眼神,像看一只臭虫。
我习惯了。
在这宫里,我们这些底层的奴才,就是臭虫。
尤其是像我这样,长得还算周正,又沉默寡言的,最容易招人记恨。
正午,要去给各宫送洗好的衣物。
我推着吱呀作响的木板车,走在青石板路上。
冬日的太阳没什么温度,照在身上也是冷的。
远远地,一顶华丽的凤辇被簇拥着过来。
所有人都跪下了,把头深深埋在臂弯里。
我也跪下了。
用眼角的余光,我看到了那顶凤辇。
明***的绸缎,金丝绣的凤凰,还有那从轿帘缝隙里露出来的一角裙摆。
是她。
大雍的女帝,常曦。
心口像是被针扎了一下。
不疼,就是有点麻。
我曾经也叫过她的名字。
阿曦。
那时候,我不是太监,她也不是女帝。
我是南楚国的世子,她是寄养在我家的小郡主。
可现在,南楚亡了。
她成了仇人的妻子,又成了仇人的继承者。
大雍朝的第一位女帝。
凤辇过去了。
我站起身,继续推我的车。
腰上被李德踹过的地方,还在隐隐作痛。
这点痛,不算什么。
亡国之痛,家破人亡之痛,才是刻在骨头里的。
我来这里,不是为了回忆过去的。
我是来复仇的。
用我这双洗衣服的手,把这个所谓的盛世王朝,也拖进冰冷的水里。
“站住!”
一个嚣张的声音在前面响起。
是太子李煌。
他今天穿了一身黑色的锦袍,腰间挂着玉佩,手里把玩着一条皮鞭。
他身后跟着几个侍卫,把路堵死了。
我停下车,跪在地上。
“奴才裴烬,参见太子殿下。”
李煌走到我面前,用鞭子的末梢抬起我的下巴。
他的眼神充满了戏谑和残忍。
“又是你这个哑巴?”
我不说话。
在宫里,话说得越少,活得越久。
“本宫问你话呢!”
鞭子抽在我脸上,一道血痕立刻浮现。
**辣的疼。
“回殿下,奴才……不哑。”我的声音干涩。
“哦?会说话啊。”
李煌笑了起来,那笑容让人不寒而栗。
“本宫今天心情不好。你学几声狗叫来听听,叫得好了,有赏。”
周围的侍卫都低声笑了起来。
我跪在地上,一动不动。
手,在袖子里悄悄攥紧。
“怎么?不愿意?”
李煌的脸色沉了下来。
“看来浣衣局的奴才,骨头还挺硬。”
他扬起了鞭子。
我知道,这一鞭子下来,我半条命就没了。
可我不能叫。
我是南楚的世子。
我死,也不能像狗一样死。
“皇儿。”
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。
是女帝常曦。
她的凤辇不知何时停在了不远处。
她没有下车,只是掀开了轿帘的一角。
我看不清她的脸,只能看到她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。
李煌的动作停住了。
他有些不情愿地收回鞭子,转身行礼。
“儿臣参见母后。”
她不是他的生母,他是先帝弟弟的儿子,过继给了她。
所以,她是他名义上的母后,也是他皇位最大的障碍。
“大庭广众之下,成何体统。”
常曦的声音不大,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。
“一个奴才而已,也值得你动气?”
李煌低着头:“母后教训的是。”
“起来吧。”
这句,是对我说的。
我撑着地,慢慢站起来。
脸上的伤口还在流血,一滴一滴,落在青石板上。
我始终没有抬头看她。
常曦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。
那目光很冷,像冬天的雪。
“这奴才,字写得如何?”她忽然问身边的女官。
女官愣了一下,赶紧躬身:“回陛下,奴婢不知。”
常曦看向李德。
李德吓得魂飞魄散,扑通一声跪下。
“回陛下,这个裴烬……奴才也不知道。”
“让他写两个字看看。”
常曦的语气很平淡。
立刻有小太监取来了笔墨纸砚,铺在我的木板车上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我身上。
包括太子李煌,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怨毒。
我拿起笔。
手,因为长时间泡在冷水里,有些僵硬。
但我握笔的姿势,依旧很稳。
这是我从小练到大的童子功。
我只写了两个字。
“知错。”
字迹瘦劲,锋芒内敛。
是标准的馆阁体,也是宫里最通用的字体,不会暴露我的身份。
写完,我放下笔,重新跪好。
常曦看着那两个字,沉默了很久。
久到我觉得空气都快要凝固了。
“字还算工整。”
她终于开口。
“御书房缺一个抄录的奴才,就他吧。”
“从今天起,不必在浣衣局待着了。”